1.事實發生日:108/08/08 2.公司名稱:洛碁中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100%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緣洛碁中華大飯店股份有限公司與洛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經兩方公司108年8月8日董事會 決議通過進行簡易合併,以洛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為存續公司,洛碁中華大飯店股份有 限公司為消滅公司。並暫訂108年10月01日為合併基準日,合併基準日後,洛碁中華大飯 店之所有權利義務概由洛碁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承受。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319條準用第73第二項及企業併購法第19條規定辦理,洛碁中華大飯店股份有 限公司之債權人如對本簡易合併案有異議,請自公告日起三十一日內以書面向公司提出 ,以便依法處理,逾期將視為無異議。